深圳市赛特光电开发有限公司:
本委已受理钟水英诉你的劳动争议一案(深光劳人仲(玉塘)案〔2017〕460号),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为劳动报酬等,合计金额人民币88500元。因你无法联系,现根据《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》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,向你公告送达深光劳人仲(玉塘)案〔2017〕460号案件以下仲裁文书:
1、应诉通知书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、举证通知书、授权委托书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、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、答辩书用纸;
2、开庭通知书(开庭时间:2018年2月26日下午2时30分,开庭地点: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塘办事处田寮社区宝山路19号)。
本公告已于2018年1月2日张贴于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寮社区东方建富怡景工业城B6栋6楼A。你可到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塘办事处田寮社区宝山路19号领取以上文书及材料(联系人:麦沛芬,电话:27162082)。在公告期内领取的,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。逾期未领取的,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。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十日内。请准时参加庭审,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。
特此公告。
深圳市光明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
2018年1月2日